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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心企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15 点击数: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由我校第三方服务企业捐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正式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不得参评。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按照各学院在校生人数比例分配,补助金额每人200元,共200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学生自愿申报,填写《安阳工学院企业补助金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评议。学院成立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民主评议。

(三)学院公示。学院根据评议结果,将获资助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校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将受助名单报爱心企业审核,企业审核无误后,由企业直接将补助金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学院评议小组名单(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二)纸质版《安阳工学院企业助学金申请表》(签字部分必须手写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存档)。

(三)学院纸质公示名单和公示照片(公示名单都要注明公示开始和截止日期,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必须注明投诉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四)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学院盖章)。

(五)爱心企业补助金发放表(附件3,电子版和学院盖章纸质版)。

上述材料5月31日前,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评选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将追回资金,同时给予当事者纪律处分。

(三)学院要利用本次评选契机,持续开展感恩诚信教育活动,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引导学生发扬自力更生、吃苦耐劳精神,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

附件1:爱心企业补助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安阳工学院企业补助金申请表

附件3:爱心企业补助金发放表

 

2024年5月15日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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