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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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 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的通知
2021-03-20 10:40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即日起,各学院要有序组织、指导所辖借款毕业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要求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在疫情期间,各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对所辖借款毕业学生进行逐人联络,确保能和借款毕业学生保持有效沟通,及时联系要求本校未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借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确保每位借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二)导出毕业确认表

毕业生确认表一式两份,要求将错误信息修改,不全的信息补齐,由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由学生自己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此外,校园地助学贷款可由学院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导出。毕业确认表于6月10日前交学生处资助中心。

(三)毕业确认审核

信息变更确认完成后,校园地助学贷款通过学院经办人账户在助学贷款系统中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审核工作。针对疫情期间学生无法返校做毕业确认的情况,可让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之后(包括签字和按手印),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寄回学院。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错误信息修改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省资助中心审核(见附件1);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2015年(不含)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到我中心,待审核汇总后交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统一进行审核(见附件2);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各高校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可自行审核修改。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

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四、有关要求

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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